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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发布时间:2016-08-15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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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事项名称: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审批对象:申请驯养繁殖的单位或个人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五、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40个工作日

七、审批条件:

1、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程序合法;

2、具有驯养繁殖动物的技术人员或兽医;

3、场地建设必须符合动物的生存条件,兽类驯养繁殖符合陆生野生动物——兽类人工养殖技术规程要求;

4、驯养繁殖的动物规模必须达到该物种必需的种群数;

5、驯养繁殖的动物种源来源明确、合法、血缘关系清楚;

6、申请单位或个人具有驯养繁殖场地、资金和疫病防治条件;

7、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8、有林业厅认定的畜牧兽医专家出具的合格评估报告。

八、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具有驯养繁殖动物的技术人员或兽医(2人)证明、资金证明、场地证明等材料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驯养繁殖的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种群数、亲缘关系)

6、所建驯养繁殖场的环境评估报告

7、有资质齐全、安全卫生的饲料来源

8、申请单位或个人所在地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九、审批程序:

一、受理(时限:0.5个工作日)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受理电话:88665195)

2.岗位职责及权限: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www.688365.com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处理。

(二)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

A、初审

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首席代表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交森林保护站工作人员复审。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B、审核

1.岗位责任人:森林保护站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森林保护站工作人员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论证(时限3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林业局分管领导决定。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审定(时限:1个工作日)

本岗位责任人:www.688365.com分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核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同意的,签署批准意见,交森林保护站办理批准文函。不同意的,提出理由,森林保护站以书面形式告知。

(四)办结告知(时限:0.5个工作日)

本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予以批准的,将批准文函交申办人;对不予批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申办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

2、审批工作完成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十、是否收费:否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收费标准:无

十三、申请地点: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十四、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十五、咨询电话:0731-88665195

十六、投诉电话:0731-88665078

十七、办理流程图:

 相关下载: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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