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
现将《2014年全省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全省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2014年全省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省政府“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紧紧围绕绿色湖南、法治湖南建设的总目标,进一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为经营健康森林、保护美丽湿地、打造绿色通道、建设秀美村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精减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把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林业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微观事务的管理。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转给市场和社会的,各级林业部门不得截留或变相审批;下放给基层林业部门的,要彻底下放。进一步清理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年检年审等事项,不断精简林业审批项目。
2、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订公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没有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对本级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公开办理流程。对取消、下放后的审批事项,积极履行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3、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含转报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复核、决定、送达“一条龙”服务。完善林业行政审批窗口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林业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做好省林业厅审核后转报国家林业局审批事项与省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二、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程序
4、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林业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时, 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重大林业行政决策在集体审议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作出决定。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等程序,坚持林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等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规范性文件处置制度。实行林业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组织清理林业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有效、无效和废止的文件。
三、提升林业政策综合、立法参与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6、配合做好立法工作。重点配合国家林业局做好《森林法》修改工作,配合省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制定《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力争年底之前出台。配合人大、政府做好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
7、积极开展立法研究。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根据当前林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入开展全省林业生态红线、湿地保护、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调研。
加强林业立法项目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探索与林业、法学院校合作开展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湖南建设的课题研究,推进符合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需要的战略、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开展《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的物品评估、拍卖处理办法》和《湖南省木材名录》的调研和制定工作。
8、突出服务重点。着力为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经济活动、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常年法律顾问的衔接管理机制,做好林业部门的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人,参与林业行政、民商或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
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9、推进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各级党委 (党组)要专题学习法律知识,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林业行政许可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
10、广泛宣传林业法规。继续深化“法律进林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课堂、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微信、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
五、进一步抓好林业行政复议工作
11、加强林业行政复议案件的接待、受理和审理的管理。建立健全林业行政复议接待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林业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工作。
12、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第三人)、行政诉讼被告的各项义务,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出书面答复和应诉材料,配合复议机关和法院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
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体制
13、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基础工作。梳理、公布林业部门的行政职权并依据职权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着手建设全省林业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和统一文书格式等制度。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法制机构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
14、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定林业行政执法证的申请、发放程序制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10月底前对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合同工、临时工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取得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但不在林业行政执法岗位的,依规收回其林业行政执法证。
15、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和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制度,畅通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
16、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安排与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林业法制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抓好对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5月底前修订下发林业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 12月底前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推行林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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