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密切配合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林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全面提升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不断深化林业综合改革,林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就。2011年,长沙市被省绿化委员会作为全省唯一的地市级单位向全国绿化委员会推荐为“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市人民政府被省政府授予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目标考核一等奖,并荣获全省“十一五”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我市营造林、退耕还林、资源林政管理、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宁乡县政府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浏阳市被评为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先进单位,长沙县测土配方工作在《人民日报》、中央新闻联播、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上报道,望城区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专刊推介。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1、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绿色资源总量不断增加。一是工程营造林扎实开展。全市共完成新造林面积12.39万亩,超年度计划任务23.4%(其中油茶新造6.89万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1万亩,长防林工程造林1万亩)。完成工程封山育林19万亩,中幼林抚育11.7万亩。长沙县重点实施了“百条乡村公路,千里河港堤岸,万户农家庭院”绿化工程,完成新造林1.8万亩。宁乡县连续两年实施了“站长林”示范工程,新造“站长林”1.1万亩。二是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加快推进。启动了浏阳河西岸风光带芙蓉段绿化,秀峰山森林公园林相改造,圭塘河湿地景观建设,团头湖环湖堤岸线绿化,开元东路及S207线两厢绿化提质改造等5个项目建设。完成城边、路边、水边等“三边”造林731.4公里,绿化面积6167.5亩。雨花区积极推进武广高铁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全面完成了武广高铁(雨花段)两厢造林绿化任务。三是义务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市共参与义务植树人数达230万人次,共计植树1260万余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5个。芙蓉区圆满地承办了市级领导参加的“3.12”义务植树活动。望城区推出了以“到望城栽棵树,为三湘添片绿”为主题的首届旅游植树月活动,共栽植各类树木50多万株。四是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加紧实施。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单位,宁乡县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望城区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与团头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先导区洋湖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梅溪湖湿地公园、芙蓉区东湖湿地公园基本建成。株树桥水库作为长沙重要饮用水源已纳入全面保护范围。12月20日,国家林业局、世界自然基金会共同在长沙举办了“2011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长江流域12个省的与会代表200余人参观了橘子洲和洋湖、梅溪湖湿地公园,充分肯定了长沙湿地建设和保护的成效及做法。
2、林业产业结构日益优化,绿色增长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共完成林业总产值110.49亿元,同比增长25.2%。一是“三百产业”工程提质增效。全市以百万亩优质油茶、百万亩高效楠竹、浏阳河百里花木走廊建设为抓手,共完成规模种植油茶6.89万亩,占全年市级计划任务的229.7%,抚育低改油茶4.6万亩,千亩以上集中连片油茶林基地达到25个。浏阳市油茶产业发展力度不减,全年新造油茶5.18万亩,占全市年度油茶新造面积的75.2%。积极推进高产楠竹示范基地建设,全市新造、低改楠竹5万多亩。大力推进花卉苗木良种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建设,扶持19个项目单位实施了花木产业提质改造工程,全市百亩以上花木基地达到120多个,花木种植面积达30万亩,从事花木生产人员在15万人以上,面积和产值均超过全省的50%。二是新型林产加工业转型升级。突出抓好实木楼梯、仿古家具、竹木地板等精深加工业,全年实现林工产值36亿元,全市“省林产工业龙头企业”增加到35家。在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上,我市参展的“浏阳河牌”竹木地板、“林之神”极品茶油、“金仁”相框等3个产品被评为金奖,另有4个产品获得优质奖。三是林下经济方兴迭起。林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种植与养殖并举、长期与短期兼顾、耕饲与抚育结合的林下产业发展格局,全市已发展林下经济 94.1万亩,完成林下经济总产值9.6亿元,森林旅游总产值达到8.2亿元。
3、林业综合改革纵深推进,绿色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我市荣获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一等奖,宁乡县人民政府、长沙县林业局、浏阳市林业局、岳麓区雨敞坪镇人民政府、望城区星城镇林业管理站等5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配套改革初见成效,全市共办理林权流转3.29万宗,流转面积132.94万亩,流转金额5.67亿元;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93宗,面积19.05万亩,贷款金额1.27亿元;参保森林保险山林面积630.26万亩,投入保费734.66万元;完成森林资源资产评估69宗,评估面积36.70万亩,评估金额1.97亿元;建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50个,参入农户32401户。二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工作扎实开展。根据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的新形势,我市积极探索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和林业管理方式的新途径,去年6月9日召开专题动员大会,确定9个乡镇开展规范化林业站建设试点工作。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4县(市)区积极开展了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得到了省林业厅的高度肯定。三是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整合了全市林业、园林行政执法职责,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由市园林局正式移交我局组建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林业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省林业厅《关于切实稳定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的紧急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学习借鉴衡阳市、沅江市等地作法,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乡镇林业站所保留、整合的具体建议,积极协调市编办等部门,努力争取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强化林业基层部门的地位和职能。
4、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加强以森林防火基本队伍、基本装备、基层基础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建设,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综合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3起,森林火灾受害率仅为0.17‰,大大低于省控1‰指标;全年无森林火灾乡镇达71个,比去年增加16个,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2011年是我市森林防火史上投入最多、措施最硬、影响最大、效果最好的一年。主要得益于: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级积极支持。润儿书记、剑飞市长多次就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迎龙常务副市长坚持亲自过问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在高火险时段亲临火场一线指挥,慧明副秘书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市警备区有关领导,多次过问并协调森林防火工作。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临现场调度,靠前指挥,确保了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了“三基”建设。各县(市)区都组建了森林防火半专业义务扑火队伍,总人数达1116人,并为队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备齐了必要的个人装备,落实好了防火队员的有关待遇。森林防火实战能力不断提高,10月26日,成功举行了我市森林消防队伍首次集中演练,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评价。森林防火投入不断加大,全年全市共投入资金3755万元,其中县(市)区级财政投入1500万元,比2010年增加1145万元。新购置远程消防水车9台、便携式进口森林消防水泵10组(50台),添置油锯、风力灭火机等常用装备2940件(台)。在行政边界地区和防火重点地区投入专项资金752.5万元,新建生物防火林带326公里,长沙县与浏阳市、平江县,岳麓区与宁乡县、湘潭县交界地区防火林带已基本形成规模。继续开展了创建市级森林防火规范化乡镇活动,又有10个乡镇验收达标。三是坚持依法治火,严厉打击犯罪。全市严格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出警快、调查取证快、查处肇事者快、依法处理快等“四快”方针,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影响较大的火灾案件。全市共查处失火案件81起,其中刑事逮捕5人,直诉24人,治安拘留20人,行政处罚13人,有力地震慑了失火犯罪,教育了广大群众。
5、森林资源管护明显加强,绿色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修编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全市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由16万亩扩大到50万亩,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20元提高到30元,年补偿资金达1500万元。重新修订了《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公益林管理与补偿办法》,完成了50万亩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调查规划和专家评审。目前,2011年度生态公益林市级补偿资金已下拔到各区县(市)。二是林政及绿化工作管理规范。大力实施“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全市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率达100%。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市共采伐林木蓄积32.1万立方米,节约省批采伐限额指标61.5万立方米;采伐楠竹279.2万根,比省批指标节约662.8万根。所有商品材采伐全部实行了电子办证。严格实施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大力开展公路和铁路两旁、高尔夫球场非法使用林地综合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案件35起。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496起,没收木材4993立方米,行政处罚1489人次。加强绿化管理和生态规划,制订了《长沙市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启动了《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实现了与《长沙城市总体规划》、《长沙市生态控制线规划》、《长沙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多规对接,增强了规划的前瞻性、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森防野保力度加大。全市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7.17万亩,发生率仅为1.84%,测报准确率97%。各级组织防治15.88万亩,防治率92.3%,基本上实现了无公害防治,连续9年保持了无松材线虫病发生。快速组织了飞机灭蝗行动,防治11.3万亩,避免了竹蝗扩散成灾。全力做好外来有害生物防控除治工作,天心区采取物理与化学相结合的方法,有效遏制了加拿大“一枝黄花”的蔓延之势。全面开展野保执法行动,全市精心组织开展了第30届“爱鸟周”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了代号为“春季攻势”的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清理野生动物经营酒店、酒楼、驯养场所220处次,救护鸟类92只、蛇类2000多条、蛙类800余只。加强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保障了野生动物和食品安全。
6、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林业部门形象不断提升。一是突出党性教育。全市各级林业部门结合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举办了林业系统党团知识抢答赛,参加了全省林业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这些活动的开展,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也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职业尊荣感。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精神,组织全市109名乡镇林业站长举行了为期三天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全部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的能力测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务员培训和林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全年全市共组织林业系统公务员培训160多人次,业务技能培训1200多人次,实现了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三是注重基层服务。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开展“三联三为”、“两帮两促”、“双联”和“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等活动,为基层解决了一批党委政府所虑、党员干部所忧、群众百姓所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浏阳市大围山国有林场170户危旧房改造项目全部竣工。浏阳湖国有林场220户、宁乡县城大国有林场33户、黄材国有林场83户的危旧房改造,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委托有关县房产局建设的方式已全面完成,经省为民办实事考核组验收全部合格,受到广泛好评。四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突出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等“三重一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进行了防范和治理,确保了林业改革建设的稳步推进、林业资金的安全运行、林业执法的公正规范,全年全系统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违法行为。
2011年是我市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我们坚韧不拔,顽强奋斗,取得了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大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林业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向一直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林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过去一年来为长沙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辛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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