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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布2013年林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1-23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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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发布2013年林业工作要点,计划在全市全面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重点实施“七大建设”,突出发展“五大产业”,坚决守住“三条防线”,着力加快“两个转变”,推动城乡绿化、林业产业、生态建设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实现全年完成新造林12万亩,林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完成义务植树1000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0个;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一、以统筹发展为目标,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紧紧围绕“美丽中国”、“绿色湖南”和长沙“两型城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结合省委、省政府绿色湖南建设2013年重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长沙城乡绿化一体化的意见》的总体部署,重点实施“七大”城乡绿化建设:1)推进绿色通道建设。2-3年时间,着力打造连接城乡的十条重点干线和15个城乡一体化试点中心城镇、特色集镇的绿色网络建设。今年按照道路两旁林带各10-30米宽度、里程30公里以上的标准,全面启动10条绿色通道建设。2)推进绿色集镇建设。以全市城乡一体化十个试点中心镇(小城市)和五个特色镇(产业镇)建设为重点,全市共创建10个绿色集镇。3)推进绿色村庄建设。着力抓好村庄公共绿地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绿化以及农田林网建设。4)推进绿色庭院建设。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空坪隙地,科学栽花种树,建设100个绿色示范庭院。5)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全市共创建20个绿色社区。支持配合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建设20个社区公园、100个绿化达标小区和城市绿道、公共绿地建设。6)推进绿色屏障建设。继续推进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实施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长防林、碳汇林、矿山植被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继续实施50万亩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7)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认真落实《长沙市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树木认养活动,新建10个县级义务植树基地,完成义务植树1000万株以上。

二、以绿色发展为目标,突出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重点发展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五大产业”:1)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按照“抚育为主,新造为辅,种植扶基地,加工扶龙头”的思路,全年完成油茶幼林抚育8万亩,新造0.5万亩,扶持2-3个油茶加工龙头企业。2)加快楠竹产业发展。按照“低改抚育上规模,龙头企业带基地,延长链条促发展,技术革新创品牌”的思路,全年实施楠竹低产林改造6万亩,扩鞭l万亩,扶持2-3个楠竹加工龙头企业。3)加快花木产业发展。按照“建花木市场,促产业升级”的发展思路,完成《浏阳河生态经济规划区花木产业规划》编制,扶持长沙花卉苗木市场建设,在长沙县跳马镇、浏阳市柏加镇等沿浏阳河发展的花卉苗木核心产区,重点扶持20家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进行提质改造,全市实现花木产业年产值40亿元以上。4)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形成产业”的思路,因地制宜,以林禽、林畜、林菌、林药、林蜂和森林生态休闲为主要经营模式,鼓励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扶持20家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全年实现林下经济规模发展面积60万亩,年产值达到26亿元以上。5)加快林工产业发展。按照“扶龙头,创品牌,进园区,上台阶”的思路,大力发展以来料加工为主的实木楼梯、高档家具、竹木地板和油茶、楠竹精深加工等产业,全年实现林产工业总产值50亿元,重点扶持油茶、楠竹、家具等林产加工企业10家,申报1个国家级龙头企业,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

三、以创新发展为目标,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深化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资源保险、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措施,着力加快林业发展方式“两个转变”:1)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林业经营方式、营造林方式、林业生产加工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由家庭林地承包责任制为主的个体经营方式向合作经营、规模经营方式转变,由商品林为主的营造林方式向生态林、经济林营造方式转变,由粗放高耗的粗加工型林产工业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型林产工业转变。创新林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体制机制,启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力争通过3-5年时间,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达1000家,市级以上示范社达50家,标准性示范社达10家,林农入社率达50%以上,进一步提高林业经济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油茶、楠竹、花卉苗木等绿色、生态、低碳型产业,推动由单纯的植树造林和保障木材供应向以维护生态安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的兴林富民型林业转变。扩大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推动由“广种薄收”向“精种多收”转变。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业、林下经济等新兴产业,推动由“砍树”经济向“看树”经济、由“卖木材”向“卖风景”、由平面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变,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2)转变林业管理方式。一是要针对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研究市级林业部门对县级林业部门的管理和指导的新模式。扭住事权、财权和责任分离这个关键,切实从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监管,目标任务落实等方面入手:健全指导、管理、监督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政策落实,管理顺畅。二是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经费和工资待遇纳入同级财政管理的情况,积极完善林业站工作职责、职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考核办法,防止由过去靠“收费养人、收费做事”所产生的乱作为、乱收费,到“拿钱不做事,懒散混日子”所产生的不作为、不干事现象的发生。三是要针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后的现状,分别对按乡镇建制设置的林业站、按片区设置的林业站和挂靠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林业干部职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和模式,逐步完善林业基层管理、执法和服务体系,防止出现“无人管事,无人做事”、“乡镇管不了,林业管不到”、“挂林业的街,做其他的事”的现象。

四、以持续发展为目标,严格森林资源管护。根据“依法管理,持续利用”原则,严守森林资源管护“三条防线”:1)加强林业执法。全面加强林地、林木、种苗、林产品、野生动物保护等各类林业执法监管。2)加强森林防火。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出森林防火“三基”建设,巩固提升森林消防基本队伍建设,继续推进省、市、县域边界地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市县共建200公里,创建森林防火规范化乡镇10个。启动岳麓山风景名胜(保护)区重点火险区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抓好长沙市森林重点火险区二期工程建设。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强化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和防控。加强对竹类、松类、油茶等病虫害的防治,确保虫害及时发现,及时除治。

五、以提升支撑能力为目标,强化林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强基础,利长远,增质效,促发展”的要求,重点抓好“三项”建设:  1)健全林业发展投融资机制。采取“政府补、部门筹、企业投、社会集”的办法,完善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森林保险等财政补贴政策,通过林业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广泛吸纳企业和社会资金,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林业投入格局。2)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认真抓好林业科技项目的示范推广,加强林农科技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林业科技化经营水平和效益。3)实施林业经济发展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具有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学习创新能力,能引领我市现代林业发展、带动林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领军人才队伍。从2013年起,力争三年时间内,市、县两级通过选送院校、外出挂职、重点扶持等多种形式,培养林业经济发展领军人才100名。

六、以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着力抓好林业队伍自身“三大”建设。1)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推进林业系统非学林人员的林业专业培训,不断壮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项目的监督机制,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长发[2012]18号),切实从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行政审批、干部行为规范等方面入手,针对群众感觉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重点就推动工作落实,服务基层、服务林农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深刻剖析,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作风飘浮、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等现象,努力建设服务型、实干型和高效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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