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林权争议调解协议备案
二、事项类型:行政备案
三、办理对象:公民、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10号《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五、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
1、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必须合法有效;
2、林权调解协议备案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八、申请材料:
1、林权争议调解协议备案申请书;
2、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
3、申请备案相对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证明。
九、办理程序:
(一)受理(时限:0.5个工作日)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电话:88665195)
2.岗位职责及权限: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二)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
1.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首席代表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首席代表按照备案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上加林权争议调解协议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林权争议调解协议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三)告知(时限:0.5个工作日)
1.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领取备案证明。
十、是否收费:否
十一、收费依据:否
十二、收费标准:否
十三、申请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十四、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十五、咨询电话:0731-88665195
十六、投诉电话:0731-88665078
十七、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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